重生流小说

第52节(第1/2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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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一会儿,阮姨把顾烟和方亦城从楼上哄了下来,小两口红着脸手拉手出门玩儿去了。阮姨穿上青色的罩袍,照顾着院子里的花花草草,和程光天南海北的聊,顾明珠在一边,时而的插嘴一两句。

那时候程光以为,这就是幸福。

后来容磊出现了,也是一个天之骄子,但是比梁飞凡更温和一些,比方亦城更阳光一些。

比程光自己……程光不敢拿自己和他比,因为除了一颗守护的心,程光拿不出任何东西。

顾明珠动心的很早,这点程光看的一清二楚。

那时容磊和年少轻狂的顾明珠打赌,互相选修对方的一门专业课程,期末考试时成绩高的一方可以向成绩低的一方提出一个要求。

于是顾明珠每天和容磊一起学着服装设计的课程,还要去容磊班上和他上他的建筑设计课。她回家对程光不断抱怨:建筑设计有多复杂,容磊有多讨厌,今天又来查看她的进度,问倒了她好几次……

这世上哪个女孩的“讨厌”是冒着粉色心形泡泡的呢?程光看着她形容自己“讨厌”容磊时嫣红的脸颊和上扬的嘴角,落寞的想。

那年程光十五岁,理想是做顾博云这样的人。

他以为那样的人,才有资格守护一颗绝世明珠。

程光直到这时才发现,原来明珠喜欢的是容磊那样子的人。

而此时距离他跟随顾明珠跳级读完初中已经三年多了,距离下一次高考还有四个月。

“明珠……我觉得当混混好无聊,我想去上大学,就今年。”少年程光咬着甘蔗说,月亮很圆很亮,他在和顾明珠比赛,谁能把甘蔗渣吐的更远。

顾博云曾经很惋惜的说过,程光不是能成大器的孩子。

而阮姨曾经很高兴的赞过,六六是懂得生活和生命的孩子。

程光自己一直认为,我就是我,不必一定要像谁那样活。

可是他在那个深秋的黄昏,后悔了。

那天,秋游归来的顾明珠一头扎进房间里,鸵鸟一样的把脑袋塞在枕头下面,半晌不吭声,优美的腰线随着急促呼吸起伏。

程光正在她房里看书,吓了一跳,问了她半晌,她声音极甜极颤的闷闷响起:“六六——他亲我……舌头、伸进来了……我吃了好多他的口水……”

那是程光的生命里第一次有这样的时刻:神啊,请让我……做一天的容磊。

让我做一天的你,看一次她只对你才有的表情。

床上趴着的女孩子一会儿生气一会儿害羞的笑,桌边椅子上的少年持着的书久久停留在那一页。

深秋的风带着收获的饱满香气,从开着的窗户里吹进来,萦绕室内,晚霞似乎有甜甜的香气,红红的染在白色的落地窗帘上,如梦如幻。满室都是青春微酸微涩的明亮味道。

守护,从四岁到十六岁,从十八岁到二十六岁。

顾明珠说,要比耍贱,她输过谁?

程光很谦虚很低调的藏着答案——明珠,你输给了我。

我是那只袋鼠,抱起了断掉的小白兔,照顾、呵护、爱慕,但就是从不曾说出。

不是不敢不配,是不愿。

我懂你如此,当然知道你的心。

我……爱你如此,舍不得你因为知晓我的爱而惶恐哪怕一秒。

无以为报,是一件比爱而不得更为沉重无奈的事情。

我的小白兔,我舍不得你断掉过的心再负重哪怕一点点。

守护,直到有人能给你比我更好的爱。

你爱他,我努力变成他。

你为他付出为他伤心,我为你痛。

你等他,我陪你。

你等到他回来,等到他的爱,我便离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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